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学院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受聘承担医学类教学系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大学语文、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五)按照《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和测试实施方案》考核合格。
(六)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及以上学生;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贯彻教师助教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呼职院字〔2024〕54号)相关规定,完成不少于一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的助教工作,经学院考核合格后,视为完成相应时长的教学任务。
(七)需完成《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中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受聘承担医学类教学系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需完成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八)公办院校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已与学院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民办院校申请人须已与学院签署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九)受聘承担医学类教学系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院印发聘任文件并由人事部门纳入学院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至少1门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十)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上述认定条件(三)不做要求。
(十一)2024年7月后,按照自治区“英才兴蒙”政策认定为六类及以上的人才,上述认定条件(六)不做要求。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6年上半年网报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20日17:00;2026年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6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1)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附件1.2)。“申请认定学科”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申请认定的学科一致,必须选择三级目录(学科代码为6位数)。
(二)体检。申请人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申请人近半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三)材料初审。学院于上半年5月11日—5月14日、下半年10月14日—10月20日初审各部门报送的申请人材料,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申请人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
2.除附件2中要求的材料外,申请人须在教师工作部网页下载《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评价表》,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一份纸质版。
3.需申请人提交的扫描件,格式为PDF。每人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按照顺序标注序号保存入该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教师工作部邮箱hlbrzy_jsgzb@163.com,提交时间为上半年5月11日前、下半年10月14日前。
4.需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有:申请人《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评价表》、申请人与网报相同的寸照(背面用楷体备注姓名和报名号)、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附件4(电子版请以部门名称命名后发送到教师工作部邮箱)、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附件3(审核表需填写电子版,打印后审核意见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1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1.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3.教学情况审核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